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监管靠大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后,以传统民俗文化“年例”为代表的聚餐活动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大越大,乔迁、婚宴、弥月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日益增多。鉴于近期市内外及周边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情时有发生,由于此类聚餐活动加工场所不固定、三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操作流程不规范、原材料采购渠道复杂、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有效防范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全力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信宜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示:
一、选好点、三防到位
1.聚餐举办者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环境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酒店或餐饮店)进行聚餐活动。
2.聚餐的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
3.食品加工场所布局与供餐要求相适应,食品原材料清洗、切配、烹调加工、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应选择地势较高,地面平坦、硬化的地方,配有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基本设施,场所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聚餐活动举办前,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干净卫生。
二、选鲜菜、把关严格
1.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应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集贸市场采购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同时应当索取和留存购物凭证。
2.严禁食用野生动物,严禁使用腐败变质食品,严禁使用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等高风险食品及食品原材料;
3.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使用的餐用具必须按规定洗净、消毒、保洁。食品、原料、相关产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场所,生熟应物理隔离存放,需冷藏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严防食品交叉污染。
4.供餐菜品应烧熟煮透,加工后的食品成品应在清洁的室内存放,距离食用不宜超过2小时。
5.食品加工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并穿戴干净衣帽、口罩进行食品制作。
6.聚餐供餐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留样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0℃-8℃)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负责人等信息。
7.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保证饮用水安全。
三、层级报备、及时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按照广东省有关农村集体聚餐的要求和茂名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茂名市卫生健康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以茂名传统民俗文化“年例”为代表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聚餐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原则,对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级报备。
1.农村集体聚餐凡一次性聚餐人数达100人及以上,村(社区)督促举办者或者承办者在聚餐举办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填写《信宜市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举办者或者承办者严格落实《信宜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
2.村(社区)在聚餐举办前3天报镇(街)食药安办和属地市场监管所。
3.聚餐人员就餐期间,一旦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或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供餐,及时将患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上报村(社区)、镇(街)食药安办。
聚餐活动有食品安全风险时,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在此,我们大力提倡文明聚餐,办酒席不攀比,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饮食消费理念,共同创建平安稳定的和美信宜。
附件:1.信宜市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表
2.信宜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
来源:信宜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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